【聯合報╱記者沈育如/台北報導】
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常務委員會24日初步決議,目前高三生的英語聽力測驗成績,列入甄選「個人申請」檢定項目之一,如果3月22日大會推過,最快104年實施。
招聯會執行秘書、台大教務長蔣丙煌指出,這項決議在常務委員會初步通過,正式決議要等到3月開會才能決定。蔣丙煌指出,若將英聽成績列入檢定項目之一,也是由各校系自行決定,具有彈性。
大考中心主任牟宗燦表示,英文聽說讀寫,是整體審查學生英文程度的完整方式,亞洲國家中,大陸、日、韓等,都已將英聽納入大學升學考試,台灣也應跟進。
至於考英聽是否會因為城鄉差距,造成學生升學不公平,牟宗燦指出,也應提出配套措施,讓升學公平化。
蔣丙煌指出,學生英文聽說讀寫都要會,但台灣重視讀與寫,缺乏聽、說考試鑑定,「但聽與說相當重要」。他說,當年他在國外念書時,因為英文聽力不佳,造成學習與生活困擾,台灣是考試引導教學,目前台大大一新生入學後,也要接受聽力測驗,成績不佳的學生要接受補救教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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